如何查询期货最后交易日?

2020-04-14 9:23 期货返佣 期货开户网

  一、打开电脑软件选择合约,点击键盘上的F10或打开金建投手机APP选择合约的分时图或K线图,点击右上角“三横”下拉菜单,选择F10查询。

  

  举例说明:沪深300IF2006合约的交割月份为2020年6月份,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的第三个周五,也就是6月19日。

  

  铁矿石I2006合约的交割月为2020年6月,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也就是6月12日。

  

  二、各交易所最后交易日规定1、大商所大商所除鸡蛋、乙二醇之外的其他品种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的第10个交易日;鸡蛋、乙二醇品种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倒数第4个交易日;2、郑商所郑商所除动力煤之外的其他品种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的第10个交易日;动力煤品种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的第5个交易日;自然人和法人客户还需要注意:郑商所最后交易日规定举例说明:白糖SR1911合约,该合约的交割月份为2019年11月,自然人最后交易日则为2019年10月31日。

  

  接下来再看看上期所的规定,不同于大连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规定,上海期货交易所对持仓进入交割月份这一规定上有自己的特点,不同的品种进入交割月份的手数是有要求的。

  

  3、上期所上期所除燃料油之外的其他品种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的第1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燃料油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1个交易日;上期所最后交易日规定举例说明:螺纹钢RB1911合约,该合约交割月为2019年11月,投资者进入交割月须在10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10月31日)前将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数倍,否则为违规持仓。若投资者不进入交割月份,须在进入交割月份前将持仓调整为0手。

  

  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若有意向持仓进入交割月份,须满足相关品种交割单位的整数倍要求,进入交割月份后客户开平仓都要求相应整数倍;违规持仓进入交割月份,期货公司及交易所将对违规持仓进行强制平仓,上期所强平的话,将没收盈利部分,亏损投资者自担,所以投资者一定要留意。

  

  4、能源中心原油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

  

  20号胶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的第15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可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调整最后交易日)

  

  能源中心最后交易日规定举例说明:原油SC1911合约,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10月31日,而自然人的最后交易日须提前8个交易日即10月21日。

  

  5、中金所中金所最后交易日规定最后再总结一下,大商所、郑商所规定自然人投资者不能够持仓进入交割月份,上期所投资者进入交割月份须按照规定的整数倍要求,若违规持仓进入交割月份,交易所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比如盈利没收,记入资本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等。另外,临近交割月份的合约交易流动性较差,可能会产生平仓价位滑点较大、平仓无法成交、出现交割违约等风险,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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