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油定价机制与国内原油期货定价模式

2018-11-22 10:47 期货返佣 期货开户网

  一、中东国家、俄罗斯的原油出口定价模式是什么?

  中东国家


  目前的国际原油贸易中,长约合同居多,短期现货合同较少。对于短期现货合同,买卖双方会商定一个参照基准和升贴水以确定成交价格。对于长约合同,原油出口国大多每月公布自己的官价,这种官价有两种,一是原油出口国公布每个原油品种的绝对价格(如中东的阿曼、卡塔尔、阿联酋);二是以公式法定价,即原油出口国以特定价格为参照基础,公布一个升贴水(如中东的沙特、伊朗、伊拉克、科威特、也门、叙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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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式法定价是原油长期贸易合同的主要方式。


  其基本公式为P=A+D


  其中,P为原油结算价格,A为参照基准价,D为升贴水。


  值得注意的是,参照基准价格并不是某种原油某个具体时间的具体成交价,而是与约定的计价期内的现货价格、期货价格、或某价格评估机构的价格指数(如普氏新加坡报价,MeansofPlattsSingapore,MOPS)相联系而计算出来的价格。主要中东石油出口国原油定价参考基准见下图。


  主要中东石油出口国原油定价参考基准


  .


  俄罗斯


  由于布伦特原油是欧洲市场的基准原油,俄罗斯乌拉尔(Urals)原油的出口销售价格参照布伦特报价,布伦特与Urals之间的价差为浮动价格机制。俄罗斯 已经上市乌拉尔原油期货合约,致力于成为世界高硫市场的基准价格之一,目前交易不活跃。


  东西伯利亚—太平洋输油管道(ESPO)原油采用投标交易,即每个月供货商会向购买者公布投标程序,买方提出购买价格,投标价格最高的参与者获得原油资源。


  二、亚太原目前亚太地区的原油贸易的主要基准价是什么?


  目前亚太地区的原油定价主要以普氏(Platts)的迪拜(Dubai)原油和阿曼(Oman)原油的现货平均价格为基础确定。


  这种定价机制有一定的局限性:综合来看,迪拜原油的产量不断减少使其不足以承担作为一个基准原油的角色。即便现在Platts引入了阿曼原油,但是由于普氏计算方法限制,实际上Platts计算中仅包含部分交易。另外,只有中东销往亚洲地区的原油才参考迪拜和阿曼原油的价格,而销往欧洲和北美的定价机制更多的是使用更透明、更公开的期货价格作为基准价格。因此,尽管Platts价格权威公正,但是仍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三、油定价和北美、欧洲有什么不同?中国有什么样的机遇?


  在大多数时间里,亚洲各国进口中东相同品质的原油价格比欧美国家要高一些,形成了“亚洲溢价”。其本质原因:一方面,原油定价机制不同。北美、欧洲原油进口价格都是基于消费地的原油期货价格,而亚太原油进口则是基于中东原油产地现货价格;另一方面,亚洲地区目前仍然没有一个成熟的原油期货市场,为原油贸易规避风险,这使得亚洲原油进口国仍然面临着原油贸易的风险敞口。


  目前,中国进口原油约50%来自中东,而中东原油主要是中质含硫原油。随着中国在国际原油市场中(尤其是中质含硫原油市场中)份额的不断增加,中国有可能建立一个有别于WTI和布伦特的反映本地区原油供求关系(尤其是中质含硫原油)的中心市场。因此,对于我国来说,适时推出一个着眼于亚洲地区,并且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的原油期货合约是千载难逢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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